烛火在案头跃动,将两人的身影投在书房壁上,拉得修长。春末的晚风从窗棂间溜进来,吹得烛焰微微晃动,人影便在墙上忽长忽短地摇曳。扶苏提笔静待,目光澄澈地望向李斯,只等他将法家精髓落到实处。他不想要空泛的道理,不想听“法者,国之权衡也”之类的大话,他要的是——这个东西怎么用。
李斯见状,心知殿下要的并非纸上空谈,而是治世之法,便将身前竹简重新归拢,先从商君之法讲起,字字紧扣大秦当下实务。商君是法家的实践派,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不是从书斋里编出来的。
“殿下既问用法,臣便先讲商君之法如何落地为用。商君强秦,核心在八个字——赏罚分明,令行禁止。”李斯的声音沉稳而有力,像是铁砧上的锤声,“赏罚分明,是让人知道做对了有什么好处;令行禁止,是让人知道做错了有什么后果。此法看似简单,却是大秦立国之基,亦能解殿下如今管理六部的诸多难题。”
他指尖点向案上那卷《秦律杂抄》,竹简已经有些发黄,边角磨损,但上面的字迹依然清晰。
“商君定法,首重耕战。耕可富国,战可强兵。有功必赏,有罪必罚,不别亲疏,不殊贵贱。殿下推行代田法、改良纺车、兴办羊毛织造,实则便是续商君耕战之旨,以农工富国。而此法落地,便要靠律法刚性约束——劝农有功者赏,怠工误事者罚,织造精良者奖,偷工减料者惩。如此,六部工坊、各地农事,方能不因人之懈怠而废弛。没有规矩,人就会偷懒;有了规矩,赏罚分明,人就不敢偷懒。”
说到此处,李斯顿了顿,举了廷尉府经手的一个实例。他做廷尉多年,经手的案子数以千计,随便拎一个出来,都能说明问题。
“前岁河东郡郡守,虚报垦田数目,冒领朝廷赏赐。此人出身贵族,与朝中多位大臣交好,按常理,这样的人犯了事,官府不敢动。臣依秦律查实后,革其职、没其家产,郡县官吏再无敢虚报农事者。这便是商君之法的用处——法不徇情,方能立威。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郡守犯法,与黔首同罚。法律面前没有例外,例外一开,法就不灵了。”
他看向扶苏,语气更加郑重。
“殿下教育司教习秦律,正是要让未来吏员从小学法,知晓法令不可轻犯。他们从小就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犯了法会有什么后果。日后扎根郡县,才敢秉公执法,不徇私、不偏袒。不是因为他们胆子大,是因为他们知道,法在那里,谁也动不了。”
李斯见殿下有所领悟,转而又讲起韩非之术,语气渐转精微,从粗粝的实践转向细腻的权谋。这是君主驭臣的核心,亦是扶苏执掌六部、收拢人心的关键。商君之法管百姓,韩非之术管臣子。百姓要的是赏罚分明,臣子要的是循名责实。
“术者,藏于胸中,御臣之用,核心在循名责实。”李斯目光深邃,字字切中要害,像是一把钥匙插进了锁孔。
“殿下辖制六部,下设诸多官吏,若只听其言辞、观其表面,必被蒙蔽。人会伪装,会说谎,会做表面文章。你怎么知道他说的是真话?你怎么知道他做的事是真有成效?所谓循名责实,便是授其官职,责其功效——官名与实绩相对,言辞与行事相符。你给他什么职位,就要看他做出了什么成绩;他说了什么话,就要看他做了什么实事。对不上,就有问题。”
他以教育司、纺织司为例,将抽象的道理落到具体的部门上。
“张苍掌教育司,便责其学子勤学、律法通达。教育司的成效,不是张苍说了算,是学子们考出来的、写出来的。每月一次小考,每季一次大考,成绩摆在那里,谁也糊弄不了。工师掌纺车织造,便责其器械精进、衣料增产。纺车的效率有没有提高?羊毛衣的产量有没有增加?数据摆在那里,一目了然。”
他顿了顿,语气更加犀利。
“每日、每月核查实绩,实绩相符则留,不符则罚,弄虚作假则黜。此便是术。术不是阴谋诡计,是考核办法;不是偷偷摸摸,是明明白白。把标准定在那里,把尺子放在那里,谁达标谁留下,谁不达标谁走人。”
李斯继续说,语气从犀利转向微妙。
“更要藏其好恶,不示于人——殿下不可轻易显露对某官、某政的偏私。你喜欢一个人,他就会利用你的喜欢;你讨厌一个人,他就会利用你的讨厌。你的好恶一旦被人看穿,下面的人就会投你所好,而不是做实绩。”
他引用了申不害的话。
“申不害言‘示天下无为’,并非真的无为,而是不轻易表露心思,让臣下只能以实绩求赏,而非以谄媚取宠。你不知道我喜欢什么,就只能老老实实做事;你知道我喜欢什么,就会变着法子讨好我。所以,君主的喜好,最好是秘密。”
扶苏心中一凛,笔尖在竹简上顿了一下。这正是他所需。如今六部初立,官吏还少,他还能亲自看着、亲自管着,勉强管得过来。但日后六部扩大,官吏成百上千,他不可能每一个人都盯着、每一件事都过问。单凭信任远远不够,信任会骗人,数据不会。唯有以术考核,方能辨忠奸、明优劣,避免政令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