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一脸肉痛地说道,“欢哥,我真的没骗你。现在的风声太紧了,这批货我压在手里起码半年不敢动,资金压力很大的。三成,三百六十万……不不不,三百七十万!真的不能再多了,我也没钱赚了!”
叶国欢眯起眼睛,在心里盘算了一下。
三百七十万,虽然比预期的少了一百万,但在这个年代,依然是一笔足以改变命运的巨款。
而且正如七叔所说,现在的风头确实紧,再拖下去的话,万一被条子咬住,这批金子变不了现、花不出去也就等同于是废铜烂铁。
“好。”
叶国欢收起枪,拍了拍七叔的老脸,脸上的阴霾瞬间消散,换上了一副爽朗的笑容,“三百七十万就三百七十万!七叔爽快!成交!”
……
半个小时后。
两个沉甸甸的黑色手提箱被摆在了叶国欢面前。里面是一捆捆扎得整整齐齐的旧版千元港币,散发着迷人的油墨香气。
“兄弟们!分钱!”
在一辆行驶中的面包车里,叶国欢没有任何废话,直接打开箱子。
“按照之前的约定。”
叶国欢拿出一叠叠钞票,极其仗义地分发给手下的五个兄弟,“咱们一共六个人。我是带头的,我要拿一百七十万。剩下两百万,你们五个平分,一人四十万!”
“四十万?!”
拿着手里那厚厚的一大摞钞票,阿贵、阿忠等人的手都在发抖。
这可是四十万啊!在大陆老家,这笔钱足够他们盖起全村最豪华的房子,娶最漂亮的媳妇,甚至可以当一辈子的土财主了!即使是在港岛,也足以花天酒地好好潇洒一番了。
“欢哥!你太讲究了!”
“跟着欢哥干,这辈子值了!”
车厢里充满了欢呼声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至于叶国欢占大头这一点,众人都没有异议。毕竟枪械等前期投资都是叶国欢出的,队伍也是他组织起来的,大家都服他气。
“行了,都别高兴得太早。”叶国欢点了根烟,眼神变得严肃起来,“钱到手了,命还得留着花。这段时间风声太紧,大家拿了钱,先散开躲一阵子。不要去大场子消费,不要惹事,低调做人。”
“等这阵风头过了,咱们再聚首!到时候,欢哥带你们去干票更大的!”
“明白!欢哥!”
车子开到了九龙的一个路口,阿浩等三个小弟拿着钱,千恩万谢地下了车,各自潜入了茫茫人海。
车上,只剩下叶国欢,以及他最信任的两个左膀右臂——车技最好的阿金,和枪法最准的阿忠。
“欢哥,咱们去哪?”阿金握着方向盘问道。
叶国欢看了一眼窗外阴沉的天空,吐出一口烟圈。
“回老巢,观塘那个裕民坊大厦。”
“那里地形复杂,人多眼杂,最适合藏身。咱们买点酒菜,好好庆祝一下,睡个安稳觉。等明天一早,咱们就找蛇头安排船,带着钱回老家享福!”
“好嘞!回家喝酒!”
……
下午五点半。
这栋破旧的裕民坊大厦,就象是一个巨大的蜂巢,里面挤满了各色各样的租客。
叶国欢带着阿金和阿忠,提着两只刚出炉的深井烧鹅、几斤卤牛肉和两箱冰镇啤酒,说说笑笑地回到了他们租住的那个两室一厅的安全屋。
这里是他们的大本营,床底下还藏着那几把立下赫赫战功的ak-47和剩下的手雷。
“来,干杯!”
“干杯!为了咱们的大富大贵!”
三人围坐在那张破旧的折叠桌前,打开啤酒,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这一刻,他们仿佛已经看到了回到家乡后那令人羡慕的目光,看到了豪宅、美女和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所有的紧张、所有的杀戮,都在酒精的麻醉下渐渐远去。
“欢哥,这烧鹅味道也不错,虽然比老家的烤鸭,但是也好吃的很。”阿忠啃着鹅腿,满嘴流油。
“那是,这可是咱们拿命换来的烧鹅。”叶国欢笑着夹了一块牛肉,“等回了家,我请全村人吃流水席,吃上三天三夜!”
“哈哈哈哈哈哈!”
屋子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大家兴奋地喝了一夜,天色也来到了凌晨五六点钟。
就在三人喝得微醺,准备关灯休息的时候。
“恩?”
坐在窗边的叶国欢,突然皱了皱眉头。
他感觉到窗外似乎有些不对劲。街道外突然来了一阵阵极其密集、且压抑的脚步声,以及远处隐约传来的警笛声。
“怎么回事?”
叶国欢放下酒杯,极其小心地走到窗边,并没有直接拉开窗帘,而是通过那层沾满油污的窗户缝隙,稍微挑起窗帘的一角,向楼下看去。
这一看,叶国欢的头皮瞬间炸开了!
只见楼下的街道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已经被清空了!
取而代之的,是密密麻麻、如同蚂蚁一般的警察!
数百名身穿军绿色防弹衣的机动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