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 不多,三千匹(1 / 6)

“契苾国王,你应该知道,我原本是岭南道大都督,那地方在大唐最南边,距离长安五千里。

从长安经阿尔泰地区到西突厥后方,又是万里路。

西突厥败北后,我又追了他们两千里。

算下来,这半年我就跑了近两万里的路,一路上战马损失无数。”

赵子义靠在椅背上,端起酒杯抿了一口,“你这出产汗血宝马,我想买些走,您看如何?”

契苾心里一紧——来了来了,终于来了!

他早就猜到赵子义多半是为了马来的。

说得倒好听,“买些走”,可你们身上带钱了吗?

还有,你们带了近万匹战马来此,而且里面宝马无数,这如何就损失巨大了?

“这当然没问题,不知定国公想要多少马匹?”

心里虽然吐槽,但嘴上是满口答应。

赵子义伸出三根手指:“不多,三千匹就行。”

契苾差点没从椅子上弹起来。

三千匹?

他恨不得破口大骂——你管三千匹叫不多?

自己一共就五千匹左右的纯种天马,加上周边养马部族也不过万匹,你这开口就是三千匹!

可他嘴上是连讨价还价的意思都没有。

他昨天从闲聊中已经了解到,死神军的建制就是三千人,这显然是要每人配一匹。

同时也摸清了赵子义在大唐的地位,那跟皇帝的亲儿子没什么区别。

他咬了咬牙,挤出一个笑容:“没问题。我独属的天马只有五千匹,如果定国公没有看上,周边还有养马部族,任定国公挑选。”

赵子义笑着点了点头,端起酒杯:“那就多谢契苾国王了。”

正是因为契苾如此爽快地答应,数十年后大唐彻底占领此地时,他被封了王。

虽然没有了实权,但依旧有着尊贵的身份,契苾一族过得十分滋润。

“等你们使团回来的时候,我会把马匹的钱交给他们,用丝绸、瓷器、琉璃可好?还是其他的用来结账?”赵子义说道

“不用,这战马就送定国公了。”

“哈哈哈,契苾族长爽快!你不会为自己的决定而后悔的。”

又过了一日,契苾亲自带着赵子义去选战马。

马场在王城以西的一片河谷里,水草丰美,成群的马匹在晨光中奔跑,鬃毛在风中飘扬,像一片流动的金色云彩。

马王看到那些金光闪闪的汗血宝马,眼睛亮了。

它根本不管赵子义还骑在背上,长嘶一声,撒开四蹄就往马群冲了过去。

赵子义狠抽了它几巴掌,它跟没感觉一样,一头扎进马群里,挨个凑上去闻。

汗血宝马脾气不好,一匹母马被马王凑近了,张嘴就咬了过去。

马王跟着赵子义南征北战,反应极快,低头一躲,然后抬起头,用脖子蹭了蹭那匹母马的脖子,动作自然得像是在说“别咬我,我不是坏马”。

赵子义干脆下了马,由著马王撒欢去了。

契苾站在旁边,看着马王在马群中的表现,眼神里满是欣赏。

他看了好一会儿,转过头对赵子义说:

“定国公,你这可是一匹宝马啊。

这匹马如果没看错的话,应该不是纯种马,不过这马兼具了大食战马的速度和灵巧,又有波斯北方战马的强壮和耐力。

但通常混血马做不到这样,数十万匹混血马中,才可能出现一匹兼具两者优点的马。

而且就算出现了,能被发现的也少之又少,因为混血马通常不被重视,也不会被特意培养。

不知定国公是如何得到这匹马的?”

赵子义愣了一下,他看着马王在马群中穿梭的背影,想起当年发现它的情景——瀚海边缘,一群野马在戈壁滩上奔跑,其中一匹黑色的马跑在最前面,身形流畅,四蹄如风。

他收回目光,说了一句:“看来契苾国王对马是相当的了解啊。这马是我在瀚海发现的一群野马,它是那群野马的马王。”

契苾恍然大悟般点了点头:“原来如此。这就说得过去了。

我本来还觉得奇怪,这马王本就不是东方马,而且还是混血马。

想来它是混血后被抛弃的,自己从西边跑到了东边,最终被定国公发现并降服。”

赵子义点点头,想起来当年发现那个马群时的疑惑——他当时就觉得那是一匹阿拉伯马,还想过很多原因,为什么会在瀚海附近出现阿拉伯马。

或许契苾说的就是原因所在。

一匹被遗弃的混血马,从西边一路向东,穿越草原、沙漠、戈壁,最终成了一群野马的王。

而他,恰好在那片戈壁滩上遇见了它。

赵子义带着死神军开始挑马。

汗血宝马多是纯色马,黑、银、金、枣红,各色都有。

其中黑色最为稀少,死神军都是重度强迫症患者,整齐划一是他们的信仰,颜色不统一宁可不骑。

于是经过一番比划和争论,他们最终选择了最具代表性的金色汗血宝马。

阳光照在马群上,整片河谷像流淌著一层流动的金子。

梁凯却不开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