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法家九论(2 / 7)

贵贱,一视同仁。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方能使万民信服,法令通行无阻。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大臣犯法,与黔首同罚。法不徇情,才能立威。有了例外,法就不灵了。”

“最后,法莫如一而固。”李斯的语气放缓,却更显沉重,“‘一’者,法令内容不可前后相悖——今天说偷东西罚金,明天说偷东西砍手,百姓就不知道该听哪个了;‘固’者,法令不可朝令夕改——今天立了法,明天就改,后天又改,百姓就无所适从了。唯有法令统一且稳定,百姓方能有所遵循,国家方能长治久安。法不怕严,怕的是变。一变,人心就乱了。”

他讲完法家九论,看着扶苏,又补充道,语气中带着一种将千年智慧交付后世的郑重:“此九论,乃历代法家先贤之精髓——从管仲到商鞅,从申不害到韩非,三百年的积累,一辈子的心血。商君以此强秦,韩非以此著书。殿下身为储君,当深明其理,方能辅佐陛下,治理天下。法家不是酷吏的专利,是君主的学问。”

扶苏放下笔,望着案上的竹简,又想起匠坊中那片初成的竹纸。造纸之法,是革新——打破旧物的形态,创造新的事物;法家之学,亦是治国的革新——打破旧制的束缚,创建新的规矩。两件事,看似无关,内核相通——不破不立,不革不强。

他轻声道,语气中带着一种深思熟虑后的审慎:“廷尉所言,吾谨记在心。只是法家之学,太过刚严,若能调和一二,则更能使天下黔首接受?商君之法强秦,但秦人畏惧;若能在法中加入一些仁厚,让百姓既敬畏法,又亲近法,是不是更好?”

李斯看着他,眼中并无意外。这个七岁的太子,不是盲目接受一切的学生,他有自己的思考,有自己的疑虑。他抚须道,语气平和而深邃。

“殿下有此疑虑,亦是仁心。但治国如驭马,无鞭策则马不行,无缰绳则马易脱。法便是鞭策,亦是缰绳。马没有鞭子就不走,没有缰绳就跑偏。但鞭子不能一直抽,抽狠了马会惊;缰绳不能一直勒,勒紧了马会翻。刚柔并济,方能驭天下之马,行大秦之道。法要严,但不能酷;法要明,但不能苛。分寸在哪里?在君主的心里。”

扶苏若有所思,提笔在竹简上写下“刚柔并济”四个字。

李斯看着那四个字,嘴角微微上扬。

窗外,夕阳西下,将东宫的檐角染成一片金红。烛火在案头跃动,映着两人伏案的身影,一长一短,投在墙上。

法家九论,从制定法令到刑无等级,从循名责实到法莫如一,九条纲领,九把钥匙。扶苏知道,这些钥匙,将帮他打开一扇又一扇的门。

咸阳宫前殿的烛火摇曳,嬴政的指尖仍残留着那片竹纸粗糙的触感。那片暗黄的薄片被他留在案上,没有收起。他偶尔会看一眼,想象着它变成轻薄光滑的模样,想象著满案竹简被几片薄纸取代的景象。

东宫,案上竹简堆叠如丘,李斯端坐,目光落在扶苏手中的简牍上,缓缓开口。今日讲的是法家九论—是历代法家先贤用心血凝成的九条纲领。

“殿下,法家治国之要,首在明法。”李斯的声音沉稳,带着久经朝堂的厚重,“所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法者,天下之公器,需明文颁行,让万民皆知趋避,方能以赏罚约束人心,督民向善。法藏在官府里,百姓不知道,就没有用。要刻在鼎上、写在简上,让每一个人都能看到。”

扶苏指尖划过简上的字句,轻声道:“先生是说,法如规矩,万民循之,则天下有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不成国家。”

“正是。”李斯颔首,继而道,“法家九论,其一便是制定法令。人性趋利避害,唯有以明文之法,定赏罚之则,顺王法者赏,违禁令者罚,方能使百姓不敢妄动,百官不敢徇私。法是给所有人看的,不是给少数人用的。”

他顿了顿,继续说道,语气从立法转向用人。

“其二,循名责实。君主治国,需以权术驭臣。官有其职,职有其责,法令已明,臣子只需恪尽职守,君主不必事事亲为。名是职位,实是业绩。给了你什么职位,就要看你做出了什么成绩。君主不是管家,不需要替臣子做事;君主是裁判员,看谁做得好、谁做得差。”

扶苏想起近日与蔡泽核对六部账目,不由颔首。蔡泽管账目,他就看账目对不对;郑国管工坊,他就看工坊出不出活。每件事都有人负责,他只需要看结果。

“先生所言,便是任人以职,以功过定赏罚,能者上,庸者退?”

“殿下通透。”李斯眼中掠过一丝赞许,“君主要做的,是择人授职,而非代人行事。任务完成则赏,不成则罚,方能使百官各尽其能,不致尸位素餐。君主不是不能干活,是不该替臣子干活。你替他们干了,他们就偷懒了。”

“其三,好利恶害。”李斯的语气转厉,“人皆趋利避害,此乃天性。君主当顺其性而用之,以官爵田宅为赏,以刑戮贬斥为罚,诱民耕战、告奸,使天下百姓为利所驱,为大秦效力。人不是天生爱打仗,是打仗有赏;人不是天生爱告奸,是告奸有奖。把利益和国家需要绑在一起,百姓就会为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