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开庭2(1 / 2)

王牌律师 雪映红梅 1051 字 1个月前

“晚上热吗?你家里有空调吗?”

“晚上也热,房东给装了空调,整宿开着,不开空调根本睡不着。”

“也就是说,当天晚上天很热,你关着窗子,开着空调,不远处的铁路上还不断有火车经过,噪音很大,是这样吗?”

“……是的。”

“然后你卖了一天的烤肠,太累了,躺在床上睡着了?”

“是的。”

“那么你是怎么听到被害人在自己家屋里喊叫的?”沉浪突然话锋一转。

“就……就那么听到的。”

证人李秋水眼神发直,一下没反应过来,愣住了。

上面坐着的三位法官似乎听出了蹊跷,露出意味深长的眼神。公诉人用力搓了搓脸,看样子也听出了问题。

嗯,这一局应该稳了,陈夏心情放松了不少。

“你进到被害人周晴家时,都看到了什么?”审判长以为沉浪结束了发问,没想到他又开口了。

“我……我看到一个男人,就是被告人,正在和周晴撕吧,周晴的连衣裙胸前被撕破了,露出了内衣。”

“你是否亲眼看到被告人撕破了周晴的连衣裙?”沉浪咄咄逼人的问道。

“没有,我没看到。我进门的时候只看到被告人在抱周晴,周晴又叫又喊的。然后我就把他打倒了。”

“也就是说,你根本没看到被告人撕破被害人的衣服,对吗?”

“对。”

“那你是怎么知道被害人的连衣裙是被被告人撕破的?”

“是我猜的,屋里就两个人,不是他撕的,难道是周晴自己撕的?”李秋水觉得自己的猜测很有道理。

“证人,请注意你的言辞,针对询问,只需回答具体问题,不要说其他的。”审判长提醒道,“辩护人,还有其他问题吗?”

“没了。”沉浪回道。

“证人李秋水退庭。”审判长说完,李秋水跟着一名法警走出了法庭。

接下来对酒吧服务生的证言进行质证,服务生因前几日出车祸,住进了医院无法出庭,公诉人宣读了她的证词。

“辩护人对该份证据的真实性不存异议……在该份书面证言中,服务生称看到周晴带着一个男人进门,坐在卡座上,点了很多名酒。而根据周晴的陈述,是被告人带她去的那家酒吧,之前她从未去过。

请注意,服务生的证言中用的是‘周晴’这个名字,而说到被告人时,却只说‘一个男人’。

那么,既然被害人周晴从未去过那家酒吧,服务生是怎么认出她的?

被害人说是被告人带她去的酒吧,那被告人应该不止一次去过那家酒吧。以被告人钱乐的消费能力和行事风格,服务生为什么没有认出他来?

根据证人证言,服务生在这家酒吧已经干了二年多,对常去酒吧的大客户应该都牢记于心才对。

所以,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周晴才是这家酒吧的常客,服务生的证言恰好可以证明被害人在撒谎。”沉浪质证道。

“针对辩护人的质证,我们认为,服务生之所以能叫出被害人的名字,有可能是因为警方在调查时,跟她说了被害人的名字。”公诉人反驳道。

他嘴上说的硬气,但心里不得不叹息,细节决定成败,果然如此。公安部门的询问笔录他是看过的,还真没注意这一点。

或许服务生与被害人本就认识,但在证言和被害人陈述中均未提及相识之事,以辩护人的做事风格,一定会拿这说事,穷追猛打。说来说去,公诉人觉得还是自己大意了。

“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警方不把两个人的名字都说出来,只说被害人的名字?辩护人认为,应以证人的证言为准,而不是推测。”

好嘛,还带后找补的,这专业水平……真是没谁了。对此,沉浪当然不能认同。

……

“本院根据辩护人的申请调取了商家堡五金加工厂的监控录像和警方的执法记录,并传唤了当日出警的民警张亮出庭……”审判长履行完前面的程序,书记员开始播放警方的执法记录。

当庭播放完毕警方的执法记录后,沉浪开始向民警发问。

“张亮警官,你是第一个赶到案发现场的吗?”

“是。我和我搭档周虎一起到的现场,他今天有任务没来。”

“你一直在现场?”

“是。”

“执法记录仪中出现的轰隆隆的声音是什么?”

“是火车的声音。不远处有几条铁路,火车经过的时候就会发出噪音。”

“火车发出的噪音有多大,会影响你们正常谈话吗?”

“会,火车经过的时候,需要大声说话,有时候甚至要喊出来,才能听清楚。”

“案发当晚一直是这样吗?”

“恩……应该是,我没太留意。”

沉浪问完后,由公诉人发问,因为沉浪的提问主要针对火车噪音,所以公诉人只是简单问了几句就完事了。

直到此时,陈夏才想明白,原来调取执法记录是为了证明案发当晚火车的噪音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