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目不忘。
不是死记硬背的那种过目不忘,是看了一遍就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那种。
她教他“木”字的时候,他自己推出了“林”和“森”。
她教他“口”字的时候,他自己推出了“品”和“吕”。
这不是傻子。
这是天才。
许秋雨走在回公社的路上,六月的晚风吹着她的头发,她的脑子里全是大力看图纸时的那双眼睛。
那双眼睛在看字的时候,没有一丝傻气。
清澈的,锐利的,像鹰。
她的脸又红了。
远处。
靠山屯的村口方向,突然传来了一阵巨大的引擎轰鸣声。
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拖着一路飞扬的黄土烟尘,像一头发了疯的铁牛一样冲进了靠山屯。
车斗里堆满了东西,用帆布盖着,但从帆布边缘露出来的,是一截截灰色的物体。
钢筋。
还有水泥。
吉普车刹住了,车门打开,一双穿着黑色皮鞋的长腿迈了出来。
周丽萍。
她靠在车门上,点了一根烟,月光照在她稍微解开两颗扣子的制服衬衫上。
全屯子的窗户,几乎同时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