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生疏。
他说的不多,主要是吃菜喝酒,听两个女生聊她们曾经的经历。
干掉一瓶龙舌兰,又喝了几杯赖茅,酒局暂时告一段落。
天快黑了,他起身到厨房做疙瘩汤。
等汤做好却发现两个女生已经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没办法,只能挨个抱起送回房间。
顺便鉴定小富婆陈茜的手感——年轻就是占优势,皮肤细腻有弹性。
学姐的皮肤更偏细腻、滑嫩,弹性略逊一筹,需要仔细感应,否则分辨不出。
他西里呼噜地干了碗疙瘩汤。
然后收拾碗筷,把吃剩的花生米装到塑料盒里,拎着喝剩的半瓶赖茅下楼。
目的很明确,找约翰逊大叔。
他可没忘早晨的劫匪就是这个看上去很正直的前海豹突击队队员。
找约翰逊大叔的目的不是揭穿或复仇,只是单纯地拉近关系,免得这个狠人被钱逼疯的时候把目标锁定在自己身上。
“哇偶,art,请我喝酒吗?”
正在吃饭的约翰逊看到门外的身影急忙起身迎接,猛猛地抽着鼻子嗅花生米散发的香味和罗峰浑身的酒气。
“约翰逊大叔,这是从我们国内带来的好酒,我还做了道下酒菜,没人陪着喝就来找你。”
罗峰目光清澈。
仿佛不记得早晨就是眼前的壮汉用冰冷的枪口对准自己的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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