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小子认出我了?
隔着窗户看到给自己分享中国烟草的小子拎着酒瓶上门,约翰逊瞳孔骤然缩小,警剔性拉满。
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装得跟没事人似的放下手里的汉堡起身迎接,公式化的笑容也挂在嘴角,露出八颗牙齿。
被香味吸引的动作是真的。
醇厚的酒香味和油炸花生米的香气成功勾起他肚子里的馋虫,不自觉地露出痴迷的神态。
“这是你们中国人的独特爱好,喝酒居然跟别人分享才喝的开心,我不能理解,但非常尊重你们的习惯。”
约翰逊侧身邀请罗峰进门。
这小子穿着短裤和半袖,浑身没有藏枪的地方,应该不是来复仇的,很可能只是一次简单的试探而已。
很有可能根据眼神认出了自己。
也有可能真的是单纯的喝酒,以前也有孤单的中国留学生来找他一起喝酒,分享男人难得的快乐。
保安室不大,只有五六平米左右的样子,是公寓楼外单独搭建的胶合板房间。
内部陈设也简陋。
只有一张橡木小圆桌两张紫红色的皮质长沙发,夜间值班的保安可以睡在沙发上,门口墙上挂着红色的固定电话,可以直接接通安保大楼办公室和警局。
上辈子罗峰初到旧金山的前几天老跟约翰逊大叔一起喝酒,重新踏入保安室他熟门熟路地坐到沙发上,拆开装有花生米的保鲜盒,分开套在酒瓶上的两个一次性口杯先斟酒。
“尝尝,这是我们的国酒,一瓶六百美刀呢。”
赖茅其实跟国酒不沾边。
但不防碍他吹牛。
出门在外牌面都是自己给的,不狠狠吹一波,约翰逊大叔怎么能记住自己的人情?
“这瓶酒六百刀?”
约翰逊双眼放光地坐到小圆桌对面沙发上放开裤兜里悄悄抓住的枪柄,抓起送到面前的酒杯皱着鼻子猛嗅:“嘶!真的很香,比最顶级的龙舌兰更醇厚。”
“口感很辣,刚入口的感觉不太美妙。”罗峰生怕大叔喝太猛赶紧叮嘱一句再举杯邀请:“不要干,先喝一小口品品味道,从第二口开始才能体会到醇香。”
“谢谢art的提醒,我会小心。”
约翰逊盯着一次性塑料口杯里的透明液体郑重点头,小心翼翼地品了口却被辣得五官皱成一团乱麻,象极了新手包的包子褶。
罗峰笑得很鸡贼:“嘿嘿,还是低估了我们中国酒的辛辣吧?”
他轻轻抿了一小口。
醇厚到拉丝的年份酒液跟香油似的滑过喉头绽放出清冽的香气,感觉很爽,应该不比正版茅子差。
以小富婆的家境,能装到行李箱里带来旧金山的酒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专门用来送导师,搭建人脉关系。
拿出瓶拉近舍友的关系也说的过去。
他也算借花献佛了。
“咳咳,我的舌头在冒火……不过香味很正,比金标龙舌兰更令人迷醉,是好酒。”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作为酒鬼的身体很诚实约翰逊没舍得刻意贬低中国酒。
顿了顿,又小抿一口。
这次的感受又有些不同,辛辣的口感微微刺激味蕾,橄榄油般的丝滑感滑过舌尖、喉头,一路滑到尾部。
轰然炸成团烈火。
额头、后背瞬间见汗,微风吹过,遍体生寒。
约翰逊吐出一口酒香感慨:“好酒,好酒,好酒!喝这种酒比上最劲爆的妞还过瘾,以前怎么没发现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美妙的喝酒体验。”
知道是好酒就行。
目的达成。
至少眼前的帅老头不会时刻担心自己发现劫匪的身份,从而做出点什么不理智的行为。
说不怕是假的。
没有撞破老家伙抢银行的一幕时他只是把对方当成普通帅老头看待,现在了解了真实情况,就不得不改变态度拉近关系。
只求对方别发疯。
罗峰微笑着打开装有花生米的塑料盒捏起颗花生米丢进嘴里:“尝尝,这盘花生米是我亲自下厨做的,味道也很美妙,是中国最常见的下酒菜。”
“喝酒还有菜吃?”
约翰逊兴致大增,毛茸茸的大手快碰到塑料盒时才尴尬一笑:“抱歉,我对花生过敏,不能碰这东西。不过闻着挺香,还有股酸酸的香气,你们中国人做的菜就没有不好吃的。”
“抱歉,我不知道这件事……不过,你这种情况在我们中国人对过敏有独特的认知。很多时候即便明知自己对某钟食物过敏也会反复吃,吃到脱敏为止……”
罗峰突然想起国内的众多传说。
喝酒的同时顺便当成笑话讲给约翰逊大叔听,说某某某女生对芒果过敏却死不认输天天吃芒果,结果真脱敏了。
说对花生过敏的歪果仁到了中国吃花生米半点都不过敏。
是不是真的?
不重要!
重要的是让约翰逊大叔知道,他此行就是纯友谊,不是试探或者认出劫匪的本质,确保自身安全而已。
这货手里有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