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3 章(1 / 2)

笑闹归笑闹,事儿还是要说的。

“明日去南面雪山,就咱们几个人怕是不行。”

李春这话一出口,唐煜立时便跟着点头:

“这个不用你说我们也想到了,昨日我已经挑好了人。”

宋祁咧着嘴,竖起两根手指冲着众人比划了一下,得意的道:

“我阿耶亲自给我挑了2个老兵,哈哈,若是再遇上那些吐蕃人,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我这里也是2个。”

阴筹表情散漫,可说话的声音却带着几分笃定:

“全是自小和我一起学武的好手,是我阿耶准备着,将来我从军后给我当亲卫的世仆。其中一个,还是个百步穿杨的好手。”

氾兴听到其他人都开始爆家底,笑着跟进:

“我也是2个,不过不是世仆,是三郎出事后,家中特意从关中找来的老府兵,据说都曾和吐蕃人干过仗。”

嚯,这一个个的,准备的还挺充分,这么一比,怎么感觉自己反而是最没派的那个?他可是只想着将石德福带上的,难不成为了争口气,连着长安也一并带走?

不行,不行,若是长安也带走,家里就没青壮了,有个事儿,总不能让宝叔一个人支撑吧。

算了,面子这东西虽然重要,可再怎么也比不得家里要紧。

“我就带德福一个,果然我这人手还是差了些。”

李春坦然的自嘲了一句,随即也不管小伙伴们怎么看,只舔着脸道:

“我说,都是兄弟,若是真有事儿,你们可不能只顾着自己啊!”

有时候越是坦然,这些个小事儿,就越是没人计较。大气的人,放哪儿其实都挺受人待见。李家是什么情况,都是一起长大的谁不知道?所以这里李春才一开口,那边就有人帮忙说话了。

“你这说的是什么废话,我们是那样的人?不过你真的不问你大伯再多要个人?不行你舅父那里也不缺人手啊?再不济,你家庄子上也不是没人,找几个过来挑选就是了。”

唐煜有些不解,李家这宅子里人是不多,可这并不代表真要召集人,李家会没辙,别的不说,光是李家庄子上的庄丁佃户,就足够拉出二三十个青壮来,怎么李春就愣是没往这上头用呢?

李春还真没从这上头想过,还是那个原因,现代人思维!在他眼里,佃户,那就是租户,人家只要按规矩给租子,其他的就不该多打扰,边界感老强了。可这个时候的世家大族呢?在他们眼里,佃户,和奴仆那都没多少差别。甚至因为远近的不同,对待奴仆还更多看重,亲厚些。

所以这会儿让唐煜这么一说,李春一时还有些没反应过来。

“庄子上的人?用他们做什么?”

哦,记忆回来了,原来这人还能这么用?这……还真不习惯!

“算了吧,这些人种地伺候庄稼是把好手,骑马射箭……别一个不好反而成了累赘。”

这其实并不会,毕竟这可是大唐,从上到下,武风都兴盛的很。骑马射箭不行,当个步兵还是可以的,真看到了吐蕃人,保管一个个嗷嗷叫的冲上去,都不带怕的。

只是李春既然这么说了……即使唐煜感觉不怎么赞同,却还是很体谅的点了点头。

“这也是个理由。去雪山路程不短,真让一群不会骑马的跟着,是有些耽搁时间。”

其他人并不在意这些,听着两人的对话,还有心情问别的:

“关中的老府兵?氾七郎,我听人说,现如今中原府兵制已经不成了,可是真的?”

“你才知道?有些个都落草为寇了。”

“我也听说了,不过也难怪会如此,人丁越来越多,能分的土地却越来越少,有些个连着永业田都卖了,成了无地之人。如此,府兵……哪里还征集的起来。”

大唐的府兵,那是要自备马匹武器的,《木兰辞》里头那什么东市买鞍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说的就是府兵的情况。没了永业田,没了富裕的家底,哪个被点了兵的人家承担的起这样的开销?

再一个,靠着土地吃饭的百姓,承压能力太弱了,随便一个意外,或者一场病,就能让一户人家卖田卖地,无立锥之地。如此,更是无力应对被点兵的沉重,逃逸也就成了必然。

李春听着这些闲言,心里也是一阵的叹息。

李隆基……其实真的是挺强的,面对这样一个小农经济几近崩溃的大唐,他能一点点的将其重新拉回到盛世,光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的手段也好,用人也罢,绝对不比二凤差了。

可同样的,缺点也很明显,面对土地兼并,阶级固化,底层百姓的危机,这位手段高超的皇帝并没能拿出更好的手段,所以其兴也勃焉亡也忽焉!

不过……李春忽然想到了自己上回和伯父、舅父说起的移民。心里灵光一闪。暗自琢磨:若是这迁徙百姓……将那些府兵迁过来,那会是一番什么样的情景?

大唐府兵世代相传。这样人家的子弟,哪怕从未读过兵书战策,只凭着家中长辈口耳相传,想来也比寻常农夫更懂战阵之道吧!这些人家家里,想来多少也残留着一些兵甲之器吧!若是这些人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