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说也不是难事,正好休息室里也没有其他人,须臾间,男子脸上的假体、妆容瞬间消失,变成了一张普通人的面庞。
长相很普通,属于不丑也不帅,扔在人群里看上一眼就认不出来的程度。
接着对方又戴上了墨镜。
她忍不住吐槽道:“我说有必要吗?你直接换张脸我们从后门溜出去就是了,谁能认识你?”
自己有生之年应该是不会知道卞凯的真面目了,听爱德蒙说,变形怪会杀掉每一个见过他本体的人。
所以盛凌华觉得,这个好奇心没有也罢。
卞凯嘴角上扬,露出一抹得意的笑容,“锻炼一下技艺,最近妆容比较统一,我怕我忘记怎么变成别的了。”
盛凌华好奇地问:“你们变形怪还有手艺不精这回事?我还以为变形和呼吸一样简单呢。”
“当然,我们的准确度也是要靠练习,不然回头五官比例太奇怪,那不就不像人了?”
盛凌华想象了一番,也觉得他说得有道理,“那你是得多练练,万一又吓到人怎么办?”
对方这下不乐意了,“干嘛要说又?我那是初入江湖,紧张了。”
半年前,H市论坛上有人发了一条有关“无脸男”的帖子,根据发帖者的描述,他因加班晚上走小路回家,在巷子口遇到了一个没张脸的男人,当时他吓得拔腿狂奔。
一开始网友们都说贴主这是加班加出幻觉来,结果一天后又有其他网友回帖称自己也遇到过,正巧便利店的同事小张是这个论坛的活跃用户,他将这件事情告诉了盛凌华。
于是,盛凌华抱着随便看看的想法,去了帖子里描述的地方,没想到还真就让她碰到了卞凯,当场将他缉拿归案。
鉴于对方只是变形水平太差,并未造成实质性的伤害,盛凌华也就没有下重手,又顺带把他介绍到鬼屋工作。
之后对方表现一直都挺好,在岗位上发光发热,也没出其他乱子。
两人一番乔装后,去了附近的商店买饮料,买好就在路旁边喝边聊。
盛凌华习惯性地向卞凯打听,最近有没有听到什么新消息。
非人生物自然也有自己的圈子,尤其是在H市这种人口爆炸的大都市,关系错综复杂,情报往往也是真假掺半,全靠自己判断。
“最近挺安稳的,没听说什么事情。”
“你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姓庄的?具体是什么种族不大清楚。”
“庄?好像没有……”卞凯一边说,一边望向了马路对面的人行道,墨镜遮住了他锐利的眼神。“先不说这个,华姐你看看你认不认识对面那辆黑车里的人。”
“什么?哪儿呢?”
盛凌华望了过去,很快就找到了卞凯所说的黑车。这是一辆非常普通的黑色轿车,驾驶座的车窗只开了一半,隐约能看见里面坐着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
她用感知试探了一下,并没有发觉任何异常,是个普通人。
卞凯说:“那人好像一直在拍你,我一回头,他就把手机收起来了。”
“还有这事?”
盛凌华又打量了几眼,只见车窗开始上升,紧接着汽车便发动开走了。
就像是为了故意避嫌似的。
卞凯好奇地问:“这人谁啊?”
盛凌华说:“不认识啊,不过应该是个普通人,有没有可能是对我一见钟情了,所以故意拍照留恋?”
“……”
不得不说,他华姐的心态真的不错。
盛凌华看出了卞凯的无语,耸了耸肩道:“当然也有可能是他觉得我的发色不错,想拍下来给理发师看看?”
卞凯憋了半天只能冒出一句:“可能吧。”
盛凌华一脸惊讶地望着他:“这你也信,太扯了吧?”
“这不是你说的吗!”
“安啦,走了。”
盛凌华大笑着拍了拍卞凯的肩膀,对着远处随手一掷,十分准确地将空饮料瓶扔进了十多米外的垃圾桶里。
“这年头奇怪的事情太多了,如果每件都去追究,那我还活不活了?等事情找上门再说吧。”
这也是盛凌华的人生准则,人只要想干活,那就有干不完的活,所以要学会休息!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当她们下班从店里出来时再次碰到那个男人。
这次这人没有开车,而是站在鬼屋所在的综合楼下,他换了身衣服,甚至换了个帽子,可盛凌华和卞凯还是一眼认出了这人。
两人对视了一眼,用眼神交换意见,确定是同一个人。
“阴魂不散啊。”卞凯低声问:“你最近惹到什么人了吗?”
盛凌华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对象来,非人生物里当然也有和她关系不好的,但是到有仇这个程度的,还真没有。
只能说,她很会做人吧。
要不然就是那个至今还没有确定身份的神秘庄总,只是她都没找到人家,对方也没有道理自动送上门吧?
见盛凌华想不出来,卞凯提议:“要不交给我?”
“你要干什么?”
卞凯望了望天,露出了一个意义不明的笑容,“天要黑了,走夜路碰到点什么也很正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