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交给爱德蒙来处理,盛凌华十分放心,
此人的生存经验和手腕都要远胜于她,知人善用何尝不是一种智慧?
于是盛凌华安心地回便利店和同事小张交班,她在店里等到第二天早上与送完孩子的赵姐交接才回了家。
她现在依旧住在爱德蒙介绍的那间出租房,位置位于老城区,离便利店有些远,不过胜在价格便宜,交通便利,所以一直住在这儿。
盛凌华对房子的要求其实也挺简单,比学校宿舍大点就行,反正平常也不在家里呆着。
回到家里略微休息了一会,盛凌华便恢复了精力。
理论上她一天睡两三个小时就已足够,剩下的时间都是睡懒觉,只要她乐意一天能做五份工。
当然她只是没钱,又不是缺钱,所以也不需要给自己找那么多活儿干,除了固定的便利店兼职外,剩下的工作则是通过不同的人脉接来的。
比如祝姐会给她介绍与婚礼有关的兼职,爱德蒙时常也会帮她揽活。
他那家酒馆虽然不放招牌不做宣传,但因为口碑和人脉,也积累出一批固定客源,其中部分是公司白领,盛凌华还真就接过一些假期上门喂宠物、跑腿之类的活儿。
她这周的工作安排很简单,今天休息,明天去一家奶茶店做临时工,后天则是去鬼屋当NPC。
奶茶店这份工作得来的很意外。
事情得从一年前说起,当时在非人生物圈里有传言,有生物在销售一种对非人生物有成瘾性的饮品。
盛凌华通过一个多星期的摸排,最后抓到幕后黑手是个在奶茶店打工的精灵。
这个精灵刚来人类社会,本来只打算借着工作便利,调点“快乐小饮料”赚外快,没想到下手没轻重,剂量没控制好,成了成瘾性饮品。
弄清楚缘由后,盛凌华也没有将精灵驱逐,而是给它介绍了个专业更对口的工作——某家地下诊所的助理,平常帮着医生整理药材,熬制魔药什么的。
当时精灵担心自己走后奶茶店临时招不到熟手会影响生意,于是盛凌华自告奋勇,顶替了它的工作。
她干了一段时间也跟店员们熟悉起来,后来就演变成哪个店员临时有事调不了班,就会请她来顶替一下。
这家奶茶店就开在写字楼下,生意常年火爆,所以盛凌华时不时就得去帮个忙。
睡醒后,她便在家里做做家务,看看电视,晚上则是又去爱德蒙店里转了一圈。
对方还没有打听出结果,她便在店里听熟客们聊了些职场上的爱恨情仇才回家休息。
什么东西都是远香近臭,以前她只觉得在高级写字楼里上班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情,了解之后发现其实哪里都差不多。
就算穿着再华美也是人,是人就逃不出那些事。
第二天盛凌华满血复活去奶茶店摇奶茶,下班后觉得有些累了便没有去找爱德蒙,直接回了家。
也不是所有的兼职都让她充满兴趣,毕竟能赚钱,又有意思的事情的确占少数。
去鬼屋当NPC就是一个例外。
说到这份兼职,盛凌华还挺骄傲的,鬼屋老板曾夸过她演技精湛,肢体语言到位,总之老板恨不得跟她签长期合同,想把人给定下来。
其实盛凌华也有点心动,只可惜鬼屋的工作时间太不灵活,她只能忍痛谢绝了伯乐老板的邀请,但每个月还是会抽上几天过来做兼职。
之前她也给这家店介绍过一名员工,如今该员工也成为了店里的明星员工。
这也导致老板对她更是求贤若渴,都想直接升她做店长了。
“啊啊啊啊啊!这家也太吓人了吧!”
“我靠,店员真的太拼了,吊威亚吓人,这谁能想到!”
一场表演结束,数位年轻男女惊魂失色地从鬼屋中走出,盛凌华的工作也可以告一段落。
下一时段暂时没有预约,她可以休息一会儿。
她刚到员工休息室坐下,一名身着血衣,脸上画着如同毁容一般特效妆的男人走了进来,热情地同她打招呼。
“华姐,走啊,出去买点喝的。”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是年轻,也就二十出头。
“现在出去?还没到午休时候啊?”
“出去一下又没关系,老板又不管你!”男子极力挑唆着,语气满是自信,显然也是位不怕老板的主。
盛凌华调侃道:“哟,当了台柱子就是不一样了,说话都硬起了。”
男子挺起腰板,扬起了下巴,虽然妆容遮住了表情,但从姿态也能看出几分倨傲来。
“请华姐喝瓶饮料,不是应该的?”
“我看你就是想出去转转吧。”
不过盛凌华也没有拒绝,鬼屋内部环境太过昏暗拥堵,呆久了的确渴望呼吸新鲜空气。
“我去换个衣服,你把脸变回来成吗?”
她们俩一个红衣女鬼,一个毁容杀人魔,属于走在路上行人都得过来贴张符纸的程度。
盛凌华的造型比较简单,只要套件外套,戴个口罩就好。
可对方的造型就要复杂很多了,尤其是脸上的特效妆,光是帽子口罩可挡不住。
不过这对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