蔑一笑,嗤之以鼻。
由奢入俭难。
见惯了京城的花团锦簇,他不信沈菀还会喜欢寻常人家朴素清贫的日子。陆砚清揉着指骨,眉眼冷峻。
“我记得,沈菀出事前,一直在别院做花灯?”卫讽思忖片刻,颔首:“是,还有两盏送到了小公子手中。听冬葵姑娘说,沈姑娘原是想做七盏的,可惜没来得及。”“………没来得及?”
陆砚清垂首敛眸,满堂夜色笼罩在他身上,勾勒出萧瑟清冷的身影。“把那两盏花灯找出来。”
陆砚清冷声。
他总觉得,沈菀还在世上。
燕州临近边关,比不得京城富庶繁华。
黄沙漫天,长街上随处可见胡商,身着奇装异服,长袍上挂满叮叮咚咚的珠宝玉石,腰间上的匕首亦是嵌着蓝宝石。沈菀作男子打扮,游走在街上。
她一路埋头赶路,不敢左右张望。
在燕州住了十多日,沈菀几乎是闭门不出,直到手中的干粮吃完,沈菀不得已,才又重新踏出院门。
害怕自己这张脸过于招摇,沈菀还在脸上扑了点灰土。整个人灰头土脸的,落在人群中一点也不张扬。沈菀往集市走去,想着多多买些吃食回家。行至一半,眼前忽然晃过一道熟悉的身影,竞是先前过来她家中送鸡蛋的小姑娘。
小姑娘一改先前的眉开眼笑,满脸愁容,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淌眼抹泪,差点迎面撞上沈菀。
小姑娘怯生生抬眸,透过一双婆娑泪眼,险些没认出沈菀。“对不住,我…”
一语未落,小姑娘忽的扬起嘴角,“是你呀。”她嗓音还带着哭腔,说话带着鼻音。
沈菀于心不忍,从袖中掏出一块丝帕,递到小姑娘手中。“可是有人欺负你了?”
兰香摇了摇头,余光瞥见沈菀手中的丝帕,一双眼睛都亮了:“香香的。”沈菀莞尔:“你若喜欢便留下罢。”
兰香爱不释手,却不舍得弄脏沈菀的帕子,只拿手背在眼角抹了一抹。她哽咽着诉说自己的委屈。
“我想找先生帮我写信,可是先生不在。”兰香的父亲常年在外做活,每月初一,兰香都会给父亲寄信。她和娘亲都不识字,每每只能找先生代写。“这两日先生都不在集市,我怕爹爹收不到我的信,会着急。”沈菀:“你爹爹在何处当差?”
兰香说了一个地名。
那地离京城甚远,且又是穷乡僻壤,陆砚清只怕这辈子都不会踏足。沈菀沉吟片刻,试探道:“你若是急着送信,我可以帮你。”兰香一改先前的阴霾,一双眼睛都笑弯了。“真的吗?”
她兴匆匆拉着沈菀到一处茶摊前坐下,从怀里掏出信纸,又向茶摊的掌柜借了纸笔。
掌柜和兰香相识,自然不会推脱,还笑着给沈菀送了一碗热茶。沈菀提笔落字,墨汁滴落在纸上,倏尔又换了左手。兰香瞪大眼睛:“好厉害,竟还会用左手写字。”沈菀赧然一笑:“我、我字写得不好。”
此刻的沈菀如同惊弓之鸟,时时刻刻害怕自己的字会落到陆砚清手中。她害怕再次被陆砚清找到。
兰香双手捧着脸:“无妨,爹爹能看懂就好了。”一刻钟后,兰香捧着沈菀刚写好的书信,眉头紧皱。她虽不识字,可好赖还是能分得清的。
兰香指着书信,挨个好奇道:“这字……怎么时大时小?”沈菀唇角挽起几分腼腆笑意。
她实在用不了左手写字,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横七竖八。不忍直视。
沈菀抽回信纸,讪讪干笑两声:“这张写得不好,我再替你另写一张罢。”兰香不舍得,眼睛弯弯:“不用了,我喜欢这个。”手指在纸上戳了又戳,兰香眨巴眨巴眼睛。“这个字是什么?”
沈菀耐心回答。
倏尔身后传来一道粗犷的嗓音,却是一个胡商牵着三匹骆驼,凶神恶煞,右脸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
沈菀唬了一跳,眼疾手快将兰香抱在怀里,一连退开五六步。胡商力气极大,一手揪住沈菀的衣襟,叽里呱啦说些沈菀听不懂的话。沈菀惊恐不安挡在兰香身前。
茶摊的掌柜瞧见,赶忙走出:“公子莫慌,这位客人只是想要你帮他写信。”
胡商不懂中原话,更不懂书信。
许是见沈菀在帮兰香写信,胡商拿她当代写书信的先生看待。掌柜满脸攒着笑意:“这位客人也想要公子帮忙写信。”沈菀慌乱之余,一颗心渐渐平静。
胡商从自己怀里掏出几块宝石,搁在桌上。掌柜:“一颗宝石抵一封书信。”
掌柜悄声道,“公子,这宝石可值一两银子呢。”沈菀为难:“可我字写得不好。”
掌柜无奈叹气:“这有何妨。”
他拽了拽沈菀的衣袂,“在我们这里,万万不能得罪的便是胡商,公子就当帮帮忙。”
兰香从沈菀身后探出脑袋,自告奋勇:“那我去磨墨!”因是用左手写字,沈菀动作极为生疏,一封书信磨磨蹭蹭写了半个多时辰。她忐忑不安递给胡商。
胡商一目十行掠过,笑呵呵在沈菀肩膀上拍了两下。沈菀身子踉跄,差点被胡商一巴掌拍到地上。胡商似是对沈菀很满意,又多添了一块绿宝石作为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