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去小住些日子?”骊山行宫乃是皇家别院,从前宋周在的时候姑母倒是有资格去,现在能去吗?
“子平表弟难道不能陪姑母去?”
“他是男子,到底要谋个前程,和离后,你姑母不指望自己亲儿子,还能指望谁。”
陆芍心中激荡:“好,我去,我陪姑姑去,姑姑曾亲自养育我四年,一直待我很好。”
姑姑需要她,她若不应承,岂不太没良心了。“真是个好丫头,你姑姑一定会很高兴的。"见她依旧面有忧色,元义又道:“放心,廷朗有任何消息,朕都第一时间告诉你,你去别院住一住也是好事,也免得老侯爷找你的晦气,朕对你的承诺,你还不信?”“我信的,二哥对我很好,怎么会骗我呢。”“那多吃点,朕特意让他们给你做的,这细料猾础儿和鲜脯,喜欢吗,喜欢就多吃点。”
他笑语盈盈,给她夹菜,陆芍不能去云城找元信,心底打鼓只能强颜欢笑。一顿饭,她用的食不知味,元义心知,不能逼得太急,今日已经够了,于是他只是温言嘱咐几句,看着她离开。
曹升回来了,说一切都安排好了。
元义手里把玩一只杯子,小巧玲珑,上面留着一个浅浅唇印,这是贡品白瓷,瓷面如玉,他拇指摩挲着,瓷杯再细腻,也不如她柔嫩纤细的手。“你说朕是不是,太卑鄙了?”
曹升想到之后陛下要做的,难免觉得是很卑鄙:“陛下乃是天子,富有匹海,如今不过要一女子罢了,凭什么不能要呢,陛下兢兢业业处理朝政,从不近女色,如今连个子嗣也没有,倘若未来的宸妃娘子生下小皇子,陛下的江山后继有人,即便是朝臣,也不敢再置喙娘子。”这事得捂的严实,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除非陆姑娘一辈子不见人,但也有个办法,宸妃有子,并且那孩子能是太子,能继承大夏基业,太子为了自己的名誉,会千方百计为自己生母遮掩。
若是像杨贵妃那般,一辈子就遗臭万年了。“朕这么做,对不住廷朗。”
“魏王跟王妃才成婚多久,能有什么深情厚谊,若是宸妃娘子当真为您生下太子,魏王只会为您高兴,魏王因一个女子跟您争抢,岂不伤了兄弟情分,是谁把他一手养大的,又是谁一路护着他,若没陛下您,太后能放过他吗?魏王知晓您的心意,就该主动相让。”
元义嗤了一声:“马屁精。”
曹升嘿嘿两声,他的确是顺着陛下的心意说话,可谁让陛下已经做出决定,不能放手了呢,他就是个奴才,又不是那等劝谏的御史言官,可就算他是官,在他看来,陛下要一个女子,又不是用江山换这女子,有什么关系呢。陛下的手段,太狠了,分明知晓南宫氏所有作为,却顺水推舟,一箭双雕,既能接着由头发作南宫氏,又能英雄救美,让陆姑娘感激他,卸下心防,而另一边,派去的人三言两语说动了南宫氏,她已经让堂妹南宫秋,效仿自己,跑去云城找魏王殿下了,万一两人发生点什么,日久生情或是其他的,都不用陛下拆散,若是贻误军机,正好治南宫家的罪。这一切都是陛下默许的,陆姑娘那么单纯,怎么可能是陛下的对手。元义目光悠长,盯着虚空出神,不知在想什么。启新五年秋,魏王领兵出征后不足两月,魏王妃陆氏陪同姑母去别院小住,遇天火,整个院子焚烧殆尽,陆氏困在大火中,不曾逃脱,被活活烧死,一代佳人,竞如此薄命,街头巷尾说起此事,真是不胜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