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八具尸体。
其中有七具都是李富源的护卫,另外一具则是那群黑衣人的同伴,他们的血染红了路面。
而存活下来的护卫们也个个带伤,有的坐在地上喘气,有的靠在马车上包扎伤口。
李富源捂著胸口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到马车前。
蒋春兰已经昏了过去,头上还在流血。
他伸手探了探她的鼻息,还好,还活着。
可李念却是被抓走了。
随后,他瘫坐在马车前,浑身发抖,双手抓着车板,指节泛白。
“念儿念儿”
他喃喃地念著儿子的名字,声音沙哑而无力。
一个下人此时走过来,搀住他的胳膊:“掌柜的,您受伤了,先包扎一下吧!”
李富源猛地抬起头,一把推开那个下人,踉踉跄跄地站起来,朝那具黑衣人的尸体奔去。
他在黑衣人身上一通翻找,然后发现了一条与此前林羡拿给他看的墨绿色绸带。
“是他们,就是他们!”
李富源的神情颤动,不住的喃喃自语。
然后,他猛然回神,将那条墨绿色绸带塞进胸口衣襟,便直奔其中一匹快马而去。
他挣扎着翻身上马。
这时,褚护卫急忙说道:“李掌柜的,您要去哪里?”
“回兴安城,找林羡,求他救我的念儿。”
“你们带上夫人,随后立刻折返回兴安城。”
李富源咬著牙,声音里带着一种近乎疯狂的执念,“
说完,他甩动马鞭,策马狂奔而去。
他刚刚中了那黑衣人一掌,已然受了内伤,此刻在马背上这么一颠簸,他只觉一股逆血涌了上来。
“哇!”
吐出这口血之后,他的面色变得苍白起来。
可他这一刻什么也顾不上了,他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林羡,只有林羡能救他的儿子。
从他们出事的地方到兴安城,近二十里的路,平时最少要走半个时辰。
可今天,他只用了不到两刻钟。
马冲进城门的时候,守城的兵卒认出了他,想要拦下,可看见他满身的血和那张苍白的、几近疯狂的脸,便识趣地让开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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