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杀死比赛(2 / 2)

小小年纪,字都没取,还给自己取了个号。

不过挺好听的,细一琢磨还有独到韵味在其中。

霍员外面无表情擦掉脸上的茶水,勒令小厮:“赶紧念,我急着回家打孩子。”

“诸位,三号包厢,再作七言绝句一首。”小厮高声道。

大厅顿时响起窃窃私语。

“这是霍家大郎不服那瘸子秀才,准备写首新的接着斗啊。”

“那包厢可不止霍怀瑾一人,还有霍员外和一个小孩呢。”

“你知道什么,霍不疑虽然做生意门清,但他的文学水准跟我们半斤八两罢了。”

“那还有个小孩呢?”

“你说这话自己想笑不?”

“”

小厮不管下面人的谈论,高声念开了。

“《寒菊》。”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篱趣未穷。”

声音传开,只此两句,原本还在低声议论的大厅瞬间安静下来。

“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死寂。

众人:!!!我屮艹芔茻!

这直接杀死比赛了!

好一首寒菊!不写菊之色,不写菊之香,而写菊之品格。

“这是何人所作?”有人神情激动。

“诗人有一号,种花家。”

连号都这么有意境,种花家。

种花种花,雅俗共赏,当真是志趣高远又有气节。

一个中年文士猛得站起来,面色潮红,拔腿就往二楼跑。

边跑边喊:“我要拜会种花家先生!”

结果被小厮四仰八叉地抬走了。

一时间,所有人崇敬的目光全部投到了沈知砚所在的包房。

咣当。

裴知白手中的茶杯跌落在地。

好一句“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他目光如炬地射向对面包厢,只可惜朦胧的纱窗让他看不清里面的人。

能写出此诗,必定是个品节高尚,才情过人之人。

内心激荡的情绪迫使他站起来往对面走去。

他必须拜会一下这位种花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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