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工科博士穿成农家子
大晟朝,清水村。白马书院 追嶵鑫彰洁
夕阳下麦浪滚滚,田间地头一片火热的繁忙景象,镰刀划过,金黄的麦穗齐声倒下。
六岁的沈知砚手持镰刀,有一下没一下地割著,神色恹恹。
这麦穗扎得他浑身红斑,好痒!
老黄氏扭头见到二孙子沈知砚的惫懒模样,当即呵斥。
“二狗,又偷懒!再快些,日头不等人!”
听到老黄氏的话,沈知砚不仅没有加快速度,反而把镰刀一扔,大喊:“阿奶,我不想种地,我要念书!”
老黄氏没有理会他的话,赶紧弯下身去割麦。
抬头看着还没有割完的十亩地,沈知砚身上肌肉阵阵发酸,要是有收割机就好了,哎
没错,沈知砚是个穿越者。
上辈子,沈知砚是个孤儿,拼命努力勤工俭学,终于考上了工科博士,只可惜还没被光明的前途照耀到就猝死了。
再睁眼,竟穿越到清水村沈家一个六岁的农家稚童身上,还被赐了小名“二狗”。
好在家里有读书人,给他取了个文雅的大名——沈知砚。
跟上辈子的名字一样。
大晟朝,一个不曾出现在史书上的朝代。
田间地头已能见到曲辕犁和筒车等工具,但也仅此而已。
刚穿越过来的沈知砚特别兴奋,觉得他身为工科在读博士,可以给这个生产力落后的大晟朝来个降维打击!
不过两天后他就彻底老实了。
当时他告诉沈家人用草木灰和动物脂肪可以做肥皂,清洗衣服的效果比皂荚好得多。
他爹沈有粮一听他要糟蹋猪油,二话不说脱下草鞋把他屁股都抽黑了!
一向疼爱原主的母亲张氏哭哭啼啼,不停念叨他被鬼上身了,拉着他去十里外的青木观灌了一大碗符水
原本沈知砚还想帮张氏改良那台手摇纺车,但是一想到符水的味道只好止住念头,不敢再ooc。
以他现在的身份地位,做出超出这个时代的生产工具,一般下场只有两个:要么被村里人当妖童一把火烧死,要么成果被人剽窃,惹来祸事。
所以他每天要做的就是演好一个农村小孩,然后伺机吵着要读书。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
在这大晟朝,想要活的舒服就必须得走科举。
天色渐暗,沈知砚跟着家人回到家中。
院子的方桌上已摆好饭菜。
一筐野菜窝头,一碟放了几粒粗盐的炒青菜和几碗面汤。
男人能分到两个窝头,孩子和女人各一个。
有一个座位前还摆着一碗白粥,散发著浓郁米香。
沈知砚知道,那是他三叔沈有才的。
他的祖父沈守仁和祖母老黄氏育有三子。
长子沈有粮,次子沈有实,三子沈有才。
沈知砚的爹爹沈有粮正是家中长子。
从地里回来的人拿起窝头就往嘴里塞。
忙活一下午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只有三叔捧著粥碗不紧不慢地喝着。
众人正埋头吃饭,祖母老黄氏忽然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白嫩的水煮蛋递给三叔。
“老三啊,你日日念书最是辛苦,吃个鸡蛋补补。”老黄氏笑眯眯地看着三叔沈有才。
“多谢娘,娘也吃。”沈有才没客气,接过鸡蛋一口就咬下去大半个。
其余人都只沉默地喝着汤水。
老黄氏又把目光投到沈知砚他爹和二叔身上:“老大老二,吃完饭可歇不得啊,赶紧下地把麦子收回来。”
沈有粮和沈有实都老实点头。
说真的,沈知砚有点无语了。
他们一大家子人,所有人都为了抢收忙得脚不沾地。
就数三叔最懒蛋,每日睡到日上三竿才起。
但他待遇却是最好的,就因为他是家里唯一的读书人,是家里翻身的希望。
“皇帝爱长子,百姓爱么儿”在祖母老黄氏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相比于三叔,他爹和二叔就像是捡来的一样。
祖父沈老头倒还算一视同仁。
沈知砚小嘴一撇,学着孩子的语气,“阿奶我也要吃鸡蛋嘛!”
老黄氏嘴角笑容淡去:“鸡蛋不多了,得省著点吃,二狗乖,咱下次再吃。”
沈知砚童言无忌:“阿奶你说省著吃,最后全省给三叔吃啦!三叔都不长个了,还吃鸡蛋干啥?”
老黄氏哄道:“三叔吃鸡蛋是为了咱们沈家,等三叔考上秀才,让大房二房也跟着沾光,到时候吃不完的鸡蛋!”
沈知砚眼睛一亮:“那我也要考秀才!我要念书!”
“二狗,别胡闹!”老黄氏呵斥。
这个孙子这几个月不知道怎么回事,越来越跳脱。
见儿子被训斥,张氏在一旁闷闷道:“娘,二狗这也是想为沈家争光,这是懂事啊,哪是胡闹呢?听说城里的孩子三四岁就启蒙了呢。”
老黄氏横了她一眼:“咱家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