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霓脸色煞白,这是要将她开.膛破.肚的意思吗?
沈庭兰淡看她一眼,“此法虽行之有效,却也有弊处……譬如,即便杀了你,可你体内的母蛊凶悍,极可能影响到子蛊,连累我受那等反噬之险,害我暴毙身亡。沈某为了保全云姑娘的性命,这才邀你入府暂住半年,还望云姑娘识大体,能给沈某一个宴客的机会。”
沈庭兰好言相劝,还是看在云霓无微不至照料自己一年的份上。
若是从前的沈庭兰,早就一记手刀敲晕云霓,将人用锁链镣铐囚于家宅,强行养在府邸,也好解开令他痛疾缠身的情蛊。
云霓听出沈庭兰话中杀意,也知她如今成了沈庭兰的“软肋”,再没什么选择。
与其和沈庭兰对着干,被这些军将强行绑回家中,倒不如听沈庭兰的话,好生配合他医治。
沈庭兰说得很明白,只要服药半年,蛊虫萎靡消亡,情蛊自然不药而愈。
许是知道云霓不过是个柔弱的小姑娘,沈庭兰难得嗓音柔和,又劝一句:“这半年内,沈某亦会投桃报李,命府上医官,帮云姑娘治好腿脚跛疾,事成后还会赠金千两,以此两清恩情。”
沈庭兰奉劝云霓识趣,他身为吴国的帝师相国,决不会任由把柄沦落在外。
倘若云霓不乖,那他也只能用上一些雷霆手段,强行解蛊了。
好在云霓识时务,她不过是个黎民百姓,不会和高门贵胄对着干……虽说失了一个温柔良善的夫君,但她能治好多年的腿疾,还能得到千两黄金,好处极多,她该欢喜。
明明是天大的好事,可不知为何,云霓脸上没什么喜色。
她低着头,凝着自己丑陋歪扭的跛脚,良久无言。
云霓记起刚才沈庭兰落在她鞋面的冷冽目光,心中发酸。
她不禁想:若她能生得更周正些,是不是也能与沈庭兰更加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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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庭兰有药丸能够暂缓心疾,又有公差在身,先行率军离去了。
为防云霓出逃,沈庭兰还留下一队监视云霓的暗卫,又给了她一日的时间,允她收拾家宅,准备远行的行囊。
云霓一个人打扫家宅里外。
她把藏在雪地里的芋头挖出来,一个个装进麻袋里。
雪絮冻熟的芋头软烂香甜,云霓本想着拿来炖羊肋汤给沈庭兰吃,如今看来,怕是再没机会了。
想到这里,云霓又把房梁上挂了许久的腊肉摘下,送给街坊邻里。
婶娘千恩万谢地接过荤肉,又朝云霓挤眉弄眼:“婶娘听说了,你那夫君原是流落在外的高门公子哥啊!这次你离家远行,是不是要跟着他回城里头过好日子了?”
赵哥也一反常态,讨好地笑道:“对对,云丫头,你了不得,麻雀变凤凰了!日后高升发达了,可别忘记村子里的父老乡亲啊!”
村民们你一句我一句围拢上来,争着讨要云霓的照看,盼她在夫君旁边吹一吹枕边风,提携一把。
云霓第一次被人这般奉承讨好,她笨口拙舌,都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云霓的伤疤被人骤然揭开,心口鲜血淋漓,疼得难受。她不想再受人盘问,尴尬一笑,仓皇跑回家中。
待明早,云霓就要离开村子了,沈庭兰留下口信儿,命她去镇中的驿站等候,还给她留下一笔住宿的银钱。
云霓收拾好家中那些会招惹山兽的吃食,免得熊瞎子寻不到吃食,会翻进家宅捣乱。
除此之外,她还收拾了几身干净的冬衣、鞋袜,指尖在那一条红彤彤的盖头上停留一会儿。
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云霓捏着那一块红盖头,背着包袱,乘着一辆驴车,一齐进了徐州主城。
天色昏暗,云霓沿街找到一个专门帮人代笔家书的摊子,花钱请人写信。
落座后,云霓搓了搓手,局促地笑道:“先生,您能帮我写一封和离书吗?我见那些大户人家夫妻分居,都要写这个的。”
双手抄袖的书生抬眸,瞥一眼云霓,见是个模样清秀的姑娘,立马坐直了身子,温声问:“姑娘,你唤什么名字?你夫君又唤什么?”
云霓:“我名唤云霓……不是泥土的泥,是那个仙子衣裳,天上云彩的霓,最难写的那个字。”
也是沈庭兰曾一笔一划教她写过的字。
“至于我夫君,他姓沈,好像名唤庭兰,但我不知是哪两个字……”
说到这里,云霓莫名涌起一股沮丧之感。
她与沈庭兰同床共枕近一年,可她连他名字是哪几个字都不知道。
但最终,这一纸和离书还是写好了。
云霓付了钱,又捏着毛笔,磕磕绊绊写下自己的名字。
她望着歪歪扭扭的两个大字,心生满足。
只要沈庭兰签下名字,这纸文书就生效了。
云霓要和沈庭兰两清,她要亲手打碎这个曾让她渴盼许久的美梦,她捧着纸张,等待墨干。
待和离书干透,不会四处染墨,云霓又将纸张交叠,妥善收好,放入随身的包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