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脖子,肩膀,腰,腿。
目光所及之处,皆未发现消瘦的痕迹,明美这才放心地松了口气,脸上重新绽开笑容。
其实也就离家几天,再瘦能瘦到哪去。
他又不是去逃荒的,是陪学姐回乡探亲,天天野猪肉炖萝卜、麻辣兔肉、土鸡汤伺候着,要不是有“球赛”消耗热量,他说不定还能胖两斤。
不过对于明美来说,一日不见自家少爷,那真就如书本里所说的那样,如隔三秋。
三秋是多久?
九个季节,二十几个月,六百多天,所以她从六百多天前就开始想少爷了。
林染看着她这副认真检查的模样,心中一软,嘴上却打趣道:“几天不见,我家小女仆也认识新朋友了嘛。”
明美不好意思地笑笑,把菜篮子换到另一只手上,解释道:“是附近别墅新搬来的住户,我买菜的时候认识的,大家比较聊得来,平时就一起交流一些做饭做家务的心得。”
她顿了顿,又补了一句:“少爷要是不喜欢,我以后就不和她们说话了。”
林染看着她那双没有任何犹豫的眼睛,知道她是认真的。
小女仆是在说:如果少爷你不喜欢,我就可以不要这些朋友,因为她最重要的、唯一的、不可替代的那个人,已经回来了。
她的世界里,所有的坐标原点都是他。
林染没有直接回答,而是笑着问:“那以后在路上遇到,岂不尴尬?”
“不会的。”
明美摇摇头。
对于她来说,少爷的话就是天,天说往东,她绝不往西,天说这个人不能交,那这个人就从她的世界里彻底消失。
至于别人怎么想,她不在乎。
小女仆眨眨眼:“再说了,只要自己不尴尬,那尴尬的不就是别人了嘛。”
林染愣了一下,然后笑起来。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是一回事,从明美嘴里说出来是另一回事,他家小女仆,什么时候学会这套了?
看来交新朋友还是有用的,至少学会了他的厚脸皮。
他伸出手,在她头顶轻轻摸了摸:“安了,明美姐你能找到新朋友,我也很开心,你不能光让小哀平时多交小朋友,你自己也要多交点朋友,你家少爷又不是要金屋藏娇。”
明美被他摸得眯起眼睛,乖乖地点了点头。
她就知道。
少爷是天底下最好的少爷。
其实,在米花,经常换邻居是很正常的事,毕竟,不知道哪天死神就会去你家拍一集。
今天还跟你打招呼的邻居,明天可能就因为“意外”去世了,今天还跟你一起买菜的主妇,明天可能就被发现是某个案子的凶手。
米花町,一个连保险公司都不敢承保的地方。
但林染可不觉得,自家别墅旁边会突然有什么新邻居,不过只要小女仆开心,他也懒得去管这些。
没必要。
ss的人二十四小时在附近转悠,公安的人时不时来溜达一圈,fb、c、6的那些特工更是把这儿当成了打卡景点。
敢在这儿搞事的,怕是嫌命长。
明美忽然想起什么,往车子那边张望了一下:“有希子小姐没有一起回来吗?”
林染收回手,叹了口气:“没,学姐去作死去了。”
明美眨了眨眼。
不太懂。
作死?作什么死?怎么作死?
但少爷都这么说了,她还是在心里默默为偶像祈福了一下,不管是什么死,希望有希子小姐能死得好看一点。
林染打开后备箱,开始往下搬东西。
明美看着那一堆东西,都惊讶了:“这么多?”
“都是薮内家送的,乡下亲戚,热情得很。”林染把最重的野猪肉扛在肩上,手里还拎着两个袋子:“学姐家乡的特产,回头你尝尝,那个腌萝卜特别好吃,学姐说比她小时候吃的还正宗。”
明美帮着一起,两个人来回三趟才把东西全部搬完。
林染一边搬一边挑着能说的讲了几句这几天的见闻,什么乡下的大雪、薮内家的老宅、村口那群被学姐打得落荒而逃的狗。
明美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惊叹声。
实际上不管林染说什么,只要是林染说的,她都能听得津津有味,然后再真心实意的拍手捧场。
讲真。
他好好一个社会主义好青年,吃苦耐劳,勤俭节约,三观端正,五讲四美,现在能堕落至此。
小女仆居功甚伟。
不对,不是居功甚伟,压根就是罪魁祸首。
……
傍晚,赶在天黑前,上学的小哀回到家。
和姐姐一样,做妹妹的在学校也认识了很多新朋友,不过真被她当朋友的,也就步美一个了。
其他的不是小白鼠,就是小鬼头。
没办法,步美占便宜就是占到这点,谁又会不喜欢一个软软糯糯的小萝莉呢?
圆圆的脸蛋,大大的眼睛,说话奶声奶气的,动不动就眼眶红红的,让人想捏一把,又舍不得用力。
哀酱也不能免俗啊!
和少年侦探团在路口分开的时候,小哀临走还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