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疍家人(1 / 2)

广州府的疍家人,世世代代生活在近海河涌。

东江、西江、北江在明朝时统称粤江,粤江经广州后入海这段才被称为珠江。

而疍家人大多就生活在珠江口的江海波涛之上。

他们在明代户籍册中被列为“疍户”,以舟揖为家,不事耕作,惟业捕鱼。

他们靠一条五六米长、被称为“连家船”的小艇,承载着全家的起居劳作。

官府虽设河伯所编管催征渔税,但却不允许疍家人上岸定居。同时陆地上居住的人视“疍户”为贱籍,不说通婚,连生意都很少与“疍家”人相通。

然而,生路不止一条。

明朝海禁虽严,广州府却是明朝末期走私商贸最为猖獗之地。

官府严禁民间与洋人商贸往来,就连藩属国的商贸往来,都需要特别的通行证。

但禁令挡不住逐利者,更挡不住无法上岸生活的“疍家人”。

亡命之徒穿梭于风浪间,有偷偷运粮到澳门的,有把米卖到夷人码头的,甚至还有私贩盐、铁,更有甚者有能力走私硝磺铸弹的!

把这些东西卖出去,带着整箱的白银和洋货回来。

疍家人熟知潮汐和海上的暗滩、水道,入水能泅渡三四十里。

对他们来说,送一趟私货、运一船私盐、打一次掩护,不过是生活的另一种延续。

偶尔风声吃紧,官军派遣船只巡查,海面翻涌几天,过了风头便一切如旧。

岸上官府尚且有人包庇,又有谁肯真端了疍民这条活路,况且疍民中也是有懂做事之人。

慢慢地,疍家人慢慢的靠着这条海上渠道,有了自己的立身之本,大量疍家人开始离开珠江口的江岸海口,开始往南洋的小岛上迁徙。

有了固定居所的疍家人,更是如虎添翼,渐渐形成了以郑、石、马、徐四姓为首的疍家海盗集团。

经过了近百年在海岸的掳掠和走私,他们势力根深蒂固,与沿岸的走私商人、地方官府形成复杂的共生关系。

虽如此,疍民不管在海外如何翻云复雨,却始终不能踏上大明的土地半步

吗?

明末时期,海禁形同虚设,走私已经不是暗地里,都敢在大白天直接往港口里运送。

更何况仅仅是一个“疍民”籍而已,现在广州城内,有大量疍家人的耳目,专门负责收集情报和谈买卖。

东家蔡书让自己找的,便是这众疍家海盗的领头人郑家在广州的势力。

为何接洽海盗,还得从福建最大的海盗头子,现在的福建总兵郑芝龙说起。

郑芝龙在不熟悉历史的人看来,名声不显,但他有个特别有名的儿子——民族英雄郑成功!

郑芝龙早年以海盗起家,后来以中国台湾、金门为据点,创建了庞大的武装海商舰队。

商队大到从福建出海大明朝廷的出海令都不好使,得拿郑氏的令旗出海才行。

名为海商舰队,实际干的还是海盗的勾当,如果海船没有郑氏的令旗,连福建沿海都出不去,更无法在海上往来贸易。

面对郑芝龙日益壮大的势力,本就极弱的大明朝廷更无力镇压。

既然无力镇压,明廷便转而招抚郑芝龙,起初便被授予“海防游击”一职,从海商闻风丧胆的第一海盗,摇身一变成了大明朝廷的命官。

而后,郑芝龙在金门料罗湾海战中,以火攻大败臭名昭着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海盗刘香所谓的“无敌联合舰队”,从此奠定了无论是官还是匪都无可争议的海商霸主地位。

就连荷兰、英国这些海上强国都要向郑芝龙缴纳保护费才能维持贸易。

凭借着赫赫战功,郑芝龙最终官至福建总兵、都督同知,掌握着东南沿海的军事大权。

既然身为海盗,闽粤地区的海盗都奉郑芝龙为总舵主,东家蔡书的蔡氏镖局能在泉州安身立命,肯定少不了对郑芝龙进贡,以及与他海盗势力的媾和。

虽然疍家海盗也奉郑芝龙为总舵主,但实际上郑芝龙对粤南海域的疍家海盗没有什么实际的掌控力。

因此蔡书想要借此次走镖,让谢熠与广东沿海地区的海盗势力搭上线,这样他就不用再冒着巨大的风险走陆路,如果想往广东走镖,可以选择更为顺畅和稳妥的海路。

这个疍家的郑家和郑芝龙实际上没什么亲戚关系,可能五百年前是一家,但是现在来看,只是同姓郑而已。

虽然并无亲属关系,但疍家王郑裕合,对外还是称郑芝龙为族叔,虽然郑裕合的年龄比郑芝龙还要大。

毕竟疍家王对比起海盗王,还是小了一点点。

蔡书在泉州的福记钱庄存了五千两的“会票”,交予谢熠,让其在见到郑裕合的人之后,把之奉为见面礼交予郑裕合。

明朝还没有“银票”这类官方的信用票据,大明宝钞在嘉靖年间已经因为通货膨胀到飞起而彻底废弃。

于是大的民间商行和票号,就用了一种叫“会票”的票据,进行异地的结算和存取。

但饷银却不能如此操作,一来军饷是官方的银锭,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