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分钟后,林塞走出了森林边缘。
眼前是平坦的旷野,远处的林陲镇在夜色中泛著点点光亮,看到人类聚居地让他很是安心。
这时,几个举著火把,手拿长矛的人向他走来。
“那边的,什么人?”
林塞將肩上遮挡视线的巨狼皮挪了挪,仔细一看,原来是穿著统一制式棉甲,在林陲镇外巡逻的卫兵们。
眼前的五行半透明文字闪烁著,这几名卫兵的生命值都在50-65之间。
林塞向卫兵们表明身份:“我是个冒险者,要回镇子里去提交任务。”
“队长,你瞧他扛著什么,好大一张狼皮!”
一名卫兵惊呼起来,接著,一个看起来是领头的卫兵手持著长矛,警惕地接近林塞。
“你是冒险者?铭牌给我们看一下。”
林塞交出自己的灰白色铭牌,领头卫兵借著火把亮光粗看了一下。
“是白瓷级的啊,你的队友呢,还有这恐狼…这么大的恐狼是你们杀的?”
“是的,我们三个白瓷级冒险者合力杀的,只是他们最后没能从森林里走出来。”
林塞当然不会完全说出事情真相,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怀疑。
“乖乖,白瓷级冒险者居然杀死了变异恐狼,那可是青铜级的冒险者才能对付的目標!”
“你没听清吗,这小子的小队全灭,就剩他一个回来了,但这也很了不起!”
几个卫兵议论著,领头的卫兵则收起长矛:“冒险者,关於你的队友,我向你表示惋惜,你是幸运的,现在晚上就连林子外围都很危险,赶快回去吧。
林塞点点头,在其余几个卫兵有些不可思议的目光下,继续前进。
不多时候,他便到了林陲镇的大门口。
镇子外侧是一圈由粗糲石块垒砌而成的石墙,不过三四米高,在夜色中显得有些单薄,而石墙上则是有几个持弩卫兵在来回巡逻。
小镇规模不大,不如说更像一个比较大型的村庄。因为靠近薄暮森林的缘故,镇內流动人员很多,许多冒险者都把这里当作据点。
林塞向大门口的卫兵展示了自己的冒险者铭牌,通过后进入到了镇子內。
关於原身侦查哥布林巢穴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但林塞並不打算立刻就去公会领报酬。
他身上带伤,衣服也破破烂烂,还是先去把巨狼皮卖了,换件棉甲或皮甲,好好休息一晚,明天再去公会。
林塞沿著街道走,经过已经收摊的镇內集市,在路口转了个弯,到了裁缝铺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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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轻轻叩响铺子的木门。
根据原主的记忆,镇上裁缝铺的老店主和公会训练营地的教官,都与收养原主的老兵交好,而原主从小到大也和他们相熟。
铺子里面传来一个老人有些不耐烦的声音。
“本店已经打烊了!”
“是我,林塞,我来卖狼皮的。”
“咳…进来,屋子没锁。”
林塞推开木门走进铺子,在昏暗油灯的光芒下,他看到了裁缝铺內的各种衣服和防具,有些眼花繚乱。
老人佝僂的身影从里屋出现:“小鬼,听酒馆老板讲,你加了个新人小队,接了个有点超出能力范围的任务,我还有些担心…”
他深邃的目光落在林塞带来的巨狼皮上。 “咳…这是恐狼的皮啊,你这小鬼真是出息了,看著不错,快拿过来。”
林塞將巨狼皮平摊铺在柜檯,老人则从柜檯下摸出一副老花镜,坐到了木椅上,仔细察看著巨狼皮。
“赞恩老爷子,这狼皮您多少银幣收?”
名叫赞恩的老裁缝仍在端详著,他的手在巨狼皮上面来回抚摸,然后停在了几处划痕和窟窿眼上。
“厚实的恐狼皮,皮很大,很硬,剥皮手法也不错,可惜这几处地方烂了,本来值30银,现在只能给你24银了。”
林塞听到巨狼皮能卖到这个数目,自然很是高兴。
要知道1银幣的购买力,足够他在酒馆享用一顿不错的套餐,亦或者是吃两个多星期的黑麵包。
“老爷子,这巨狼皮您再多收点吧,27银如何?”
“不行,”赞恩咬字清晰,摆手拒绝,“我这裁缝铺开了四十年,买卖公道,24银已经是良心价了。”
林塞的手放在旁边架子上的一件填充了棉物,用网格线缝製的武装衣上。
“老爷子,那这布甲多少钱?”
“8银幣。”“可以送给我吗?”
赞恩咳嗽著,拒绝道:“本店只做买卖,不送东西。”
“那这件灰色束腰衣总行了吧?”林塞有些可怜地,向老裁缝展示著自己的破烂衣服。
“您看看林塞,穿的像个乞丐,明后天还得要接任务討生活,与那些怪物拼命,说不定哪天就不回来了!”
赞恩的视线在林塞的伤躯和烂衣上扫视著,终究还是嘆息一声:“你这小鬼…罢了,看在老山姆的份上,拿去吧。”
收养原主的残疾老兵正是山姆,林塞记得,原主小时候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