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一个人住的。”
“恩……”酒馆的酒保兼老板一伸手,从吧台下摸出了一盏脏兮兮的玻璃酒杯。
只是酒保才刚刚倒了个杯底,那酒杯便蓦然到了路德的手中,他轻搓手指迸出几点火花点燃了杯中的酒浆,随后手指沾染火焰顺着杯壁一擦,那玻璃杯便在火焰中变得光亮如新。
“好了。”路德将擦拭干净的酒杯轻放在吧台上:“倒酒吧。”
“是的,先生。”
酒保忙不迭地开了一瓶新酒,为路德斟上了诱人的琥珀色酒浆。
在边陲之地干了这么多年酒保,他早就练就了一手识人术,很清楚什么人是他惹不起的;只看路德刚刚露出的那一手,他就意识到眼前之人,恐怕是一位【真正尊贵】的大人物。
不是贵族或是官僚,而是某种更危险的,能够一念之间决定他们生死的大人物。
“先生,一共是320芬尼。就是……”酒保有些支支吾吾,尤豫了一下才开口道:“就是今天的房间已经满了,您看您能不能稍微在这里等一下,我这就让人给您清出一间房去。”
“去吧。”路德当即便掏出钱包来,抽出了一小卷紫色的钞票来。
只是在掏钱包的时候,路德的手指顺带着往钱包旁的口袋里轻轻探了一下——果然,他的感觉没有错,就在先前的那次碰撞之中,他装在钱包侧面的一件小东西不翼而飞了。
这就很有意思了。
路德一开始就察觉到那姑娘是个扒手了,但是他还以为那姑娘是奔着他的钱包来的。
但是没想到,那姑娘会对他的钱包毫无兴趣,反而拿走了那个东西。
所以那姑娘为什么会对那东西感兴趣,又是怎么知道他的大衣里有那么一件东西的?
“有意思……”路德抬眼看向酒保:“房子的事儿先不急,给我讲讲那个姑娘。”
“好的,先生。”酒保躬敬地回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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