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勃勃生机,万物竞发(2 / 2)

主体民族,在帝国的军政系统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

这也是路德选择把洛瑟林帝国当做目标的缘故,他这副相貌在洛瑟林帝国天生就能得到优待。

至于为什么要在洛瑟林帝国那成百上千个城市中选中珐琅市……

路德从不是什么安分的家伙,无论是为了超凡力量还是俗世权势,他都已经做好了再次白手起家的准备;而作为帝国最大的港口城市,珐琅市显然很适合作为承载他野心的舞台。

过于安稳固化的环境很难进行阶级跃迁,而过于贫困的环境则难以完成财富的积累。

根据路德的调查来看,珐琅市作为一座港口城市,有着雾都时期伦敦的工业化程度,九十年代香江程度的人口密度,黄金时代纽约水平的商业机会,堪比哥谭的治安水平,以及亚楠级别的神秘学浓度。

这座勃勃生机万物竞发,堪称是群贤毕至的城市,作为他发家的地方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想当年他孤身一人无依无靠,都能闯出一番名堂来,这一世的他不但有前世的经验,还有着凡人难以企及的力量,要是不去闯荡一番,他都觉得糟塌了这一世的底子!

不过路德也深知,要想在这个世界混出头,除了谋略和经验之外,还必须得有足够的力量。

所以这些天里,路德也一直在构思,该如何变得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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