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唐昭显然不是那种人。
他很快与苏亦安等人会合。
一行人循着地上清淅的血迹前行,不多时便在林间空地上找到了倒毙的雄鹿。
唐昭快步上前,单手握住鹿角,将鹿首微微抬起,仔细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点头:
“不错,个头够大,今天开门红。”
随后,队伍继续深入山林。
唐昭不仅弓术精湛,还熟练布设陷阱,短短两天内接连猎获两只野猪、一头棕熊,以及若干小型猎物。
途中还捕到几只赤狐和獾——但他只命人小心剥下完整皮毛。
肉则留在原地,用于当地祭祀山神、回馈山林的传统仪式。
按理说,棕熊属于受保护物种,除非遭遇生命威胁或出于科研目的,否则严禁猎杀。
但这些繁杂的合规手续,自有他们合作的高端狩猎机构提前打通。
唐昭只需专注狩猎本身,其馀琐事,无需他操心。
而苏亦安,也在最初的尤豫与不安之后,逐渐克服了心理障碍,开始尝试上手。
他用猎枪成功击倒了一头野猪和一只野兔——虽谈不上精准,但已迈出关键一步。
值得一提的是,途中他们曾遇到三只赤狐:
一只怀孕的母狐,带着两只幼崽。
唐昭见状,立即示意众人绕行,放弃狩猎。
“留它们一条生路,”他说,
“繁衍不断,山林才有未来。竭泽而渔,不是猎人的作风。”
这场狩猎持续整整两天。
直到第二天下午,一行人才风尘仆仆地走出密林,重返酒店。
衣衫沾满草屑与泥土,脸上却写满酣畅淋漓的满足。
回到酒店,唐昭连衣服都懒得拿,直奔浴室冲了个热水澡,仿佛要把山林里的尘土与血腥气彻底洗去。
何天佑他们也陆续收拾干净,一行人齐聚酒店酒廊,点了几瓶好酒,
边喝边兴致勃勃地复盘这两天的狩猎战绩。
一圈分享下来,毫无悬念——唐昭的成绩断层第一。
更令人服气的是,他全程用的是复合弓,难度远高于其他人依赖的猎枪。
“啧啧,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陆之衍晃着酒杯,一脸感慨,
“我媳妇说得一点没错——你这双眼睛,比鹰隼还毒、还准。不管是商场还是猎场,一眼就能看穿要害。”
“唉,没法比啊。”周从武摇头叹气,语气酸溜溜的,
“我就打了几只羊、几头鹿,大型猎物更是没几只,小的我又瞧不上,白跑一趟似的。”
说完,他忽然转头,坏笑着看向陆之衍:
“不过话说回来,那‘孙老虎’确实调教有方啊,现在张嘴闭嘴都是‘我媳妇’——
啧啧,妻管严实锤了。”
“去你的!”
陆之衍笑骂一句,抬脚就踹过去。
周从武敏捷一闪,两人顿时在沙发上扭作一团,笑闹不止。
闹腾片刻,两人突然一左一右搭上苏亦安的肩膀,挤眉弄眼地凑近:
“明天我们就坐飞机回去了——
你真不趁最后机会在这儿‘忘记忧愁’,好好体验一下什么叫战机对接?”
苏亦安如今跟他们混熟了,早摸清这俩是嘴炮王者、荤段子十级选手。
他毫不客气地拍开两人的手,翻了个白眼:
“滚滚滚!一天到晚就想带坏我。小心我回头找我姑姑告状——看她不扒了你们的皮!”
两人立刻高举双手,装出一副惊恐模样:
“别别别!还是不是兄弟了?这种玩笑可不能乱开啊!”
何天佑在一旁笑得前仰后合,毫不留情地嘲讽:
“瞧你们那怂样,有贼心没贼胆。”
唐昭斜睨了他一眼,嫌弃地拍了拍他的肩:
“你也好不到哪儿去。”
唐昭还真有资格说这话——论胆量,他的所作所为,其他人拍马也追不上。
他虽非家中独子,受宠程度却远超独子。
而陆家、周家、何家枝繁叶茂,长辈众多。
兄弟姐妹、堂表亲族盘根错节,竞争激烈到近乎残酷。
在那样的环境里,一旦表现平庸或失了长辈欢心,随时可能被边缘化,沦为“家族废人”——
每年领着几百万的信托分红,看似体面,实则彻底出局,人生一眼望到头。
而唐昭不同。
他无论怎么“作”,总有人兜底、有人护航。
随便一个点头之交的长辈,其关系和分量,都比他们苦心经营多年的关系网还要硬得多。
这种与生俱来的底气,旁人羡慕不来,更学不来。
正因如此,许多事他们不敢碰、不敢试——除非唐昭带头。
那时他们才敢跟在后面,以“听命令”为名,行冒险之实。
在酒廊笑闹一阵后,众人又转场至酒店宴会厅。
那里正举办一场专为归猎者设的庆功晚宴,觥筹交错,灯火辉煌,满堂皆是衣着考究的二代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