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小姐到底什么关系啊?”
“还能有什么关系,定然是心上人喽。”
……
声音被隔绝在楼梯间,男人跟在谷雨的身后,用手捋了捋额间的碎发,又匆匆整理了衣襟,差点撞上停下脚步的谷雨。
“砰砰——”
清脆的敲门声响起,男人的心在打鼓。
“小姐,你看我遇到了谁。”谷雨的语气中难掩兴奋。
无人回应。
谷雨纳罕,男人攥紧拳头。
“小姐。”谷雨提高音量又喊了一声。
“进来。”
熟悉又陌生的声音,男人心脏漏了一拍,拳头抓了个空。
“小姐,你看我遇到了谁!”兴奋先一步传入房内。
郁初刚迷迷糊糊入了眠,便被谷雨这一嗓子喊醒,腹诽这小丫头做起事来风风火火的,一抬头,对上一张陌生却英俊的脸。
困意霎时消散,急忙坐直了身子。郁初虽已生了儿子,平日里讲究的不多,但有哪个人乐意让外人看到刚睡醒时的邋遢样,更何况眼前人还是个俊俏公子哥。
“这位公子是?”郁初启唇。
谷雨扶额,忘记这茬了,六年前小姐还是个脸盲。
“小姐,你不记得了,他是你的青梅竹马,刘霁刘大哥啊!”
郁初:“……”
刘霁:“……”
埋在深处久远的记忆倏然翻江倒海的涌上心头。
——“刘大哥,你赶紧去吧,别让你的意中人等急了。”
郁初身子一僵,但很快恢复正常,随之内心深处弥散了一种久别重逢的欣喜,心中的烦闷暂被抛弃。
郁初曾经以为自己永远不会再遇到云水镇上的人,大燕这么大,人口这么多,云水镇距离京城如此遥远。可如今他乡遇故人,欣喜之外,郁初竟生出几分游子在外飘泊多年归家时的那种近乡情怯来。
当年被郁初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拒绝后,刘霁先是觉得丢脸,随后又觉得难过,大家都说他与阿初郎才女貌,又是青梅竹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壁人。
夜里辗转反侧,他暗忖翌日定然要寻阿初问个清楚,她到底怎么想的,是害羞不好意思,还是真的不喜欢他,亦或是觉得自己过于唐突了。
结果第二日,他一睁眼兴冲冲的跑到郁初家门口,只见人去楼空,哪里还有人的影子,后面他便得知郁初投河身亡的消息。
他因此伤心了许久,消瘦了许多。
却没成想有一天他竟遇到了活的郁初,会呼吸,会讲话,还是如此昳丽可人。
听到谷雨说郁初没死的那一刻,他心中是怀疑,而真真切切看到人完好无损的站在他面前的这一刻,他心中的疑窦变成了震惊,喜悦,激动,这些情绪逐渐扩散,充盈游走于他的四肢百骸。
他竟一时说不出话来,眼眶聚集了某种液体。
“刘大哥。”
久违的一声,液体没控制住,顺着脸颊滑下。
“刘大哥?”
真没出息啊。
“阿初。”
久违的一声,郁初有些发怔。
嘘寒问暖一番,走完故人再相见的流程,郁初大眼睛滴溜溜的一转,她刚想打听云水镇王公子的消息,没承想消息便来了,这便是人们常说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郁初心中嘿嘿一笑,脸上却仍挂着久别重逢的笑容,“刘大哥,你还记得住在我隔壁的王公子吗?他现在如何了。”
刘霁霎时茅塞顿开,莫非当初郁初拒绝自己,是因为看上了刚来镇上没几天的王公子,那王公子不就是脸比他白点,长得比他好看点,比他爱看书一点。这些还是他从镇上的小娘子口中听说的,这些小娘子贯是夸张,他可不信。就算是真的,可脸白有啥用,又不能当饭吃,况且他长得也不差,镇上没几个人能比得上他,爱看书有啥用,又没考中状元,而且他还是个瘸子!
愤恨的同时,却叹了口气。
郁初不解,凝视刘霁,莫不是那王公子瘸腿没治好?
听完刘霁所言,郁初震惊不已,随后心中悲恸,如同手中抓了一把细碎的黄沙,走了一路,散了一地,到了终点,手中空无一物。空落落的。
原来在郁初诈死不久后,有一日,突然来了一群山匪,在水云镇大肆劫掠屠杀,后一把火烧了镇子,镇上之人无一幸免,除了当日去县城喝酒的刘霁。
刘霁在归途中遇到了那些山匪,就在刀悬脖颈那一刹那,有人犹如神兵天降,叫他从阎王簿里捡了条命回来。
并将那些山匪全数屠尽,帮他报了仇。
刘霁见亲人被屠,云水镇被烧,他再无亲人,再无牵挂,又得知救他的人乃是淮王殿下统领的南虎军,遂报名参军,最终成了淮王殿下麾下的一员小兵。
这几年来,刘霁大大小小建立了不少军功,职位也一升再升,到了如今的参将。
“全数被屠杀……”郁初喃喃道,云水镇是她待的最久的地方,也是她母亲病逝的地方,她在这里还交到了一些朋友。
别说乍一听到这消息会心痛,这么多年过去了,夜深人静,每每涌入心头,刘霁仍痛彻心扉,难以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