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不是他心慈手软,而是犯不上。
这里距离姑苏城太远,他就算杀掉对方,也不可能真背着带回去。
不带回去的话,只在野外吃一两顿又太过于浪费。
嗯,最主要是不好吃,不对,是太难吃。
肉又硬又柴不说,更是腥臊恶臭,吃一顿他能吐一天。
倒是那些小猪仔,要是能抓住的话,味道倒是不错,哪怕没有足够的调料,也能每每吃上一顿。
等野猪真的跑远,黄丹这才重新将绑在树干上的背篓背上。
他从树上下来的时候,又顺手薅了两根树枝,准备等会在赶路的时候顺手削两个木矛。
主要是刚刚那一下的手感太好,让他觉得要比柴刀更适合用来防身。
而且在防身之馀,还能当做棍子探草丛,一物多用十分合适。
这一次不赶时间,黄丹不仅削好了木矛,更是还给它修了下身,将外面的树皮都拔掉了以防磨手。
走走停停小半天,太阳已经来到了头顶。
吃过午饭,再加之晒人的太阳,一夜没睡的黄丹,感觉自己眼皮开始打架,整个人困顿的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