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呆呆的看着脚上的那颗痣,心里默默的念叨:李芳,你生我干什么,你还不如去死,文燕玲,你捡我干什么,你换我干什么,你就应该让我和林锦绣一起都去死,死了一了百了,省得也吃这么多苦受这么多罪,受这么多的羞辱。
她照着镜子,仿佛能看见几个月大的,真正的林锦绣一样,她心里又默默自语:林锦绣,我们两个当初就应该一起死,你死就死了,为什么让我活着,你看,我们脚心都有一样的痣,凭什么你的痛苦,要让我来承受。
她忘记了,自己在林家享受着那么好的条件,她也忘了,她拥有着林图林风林宏都不曾有过的很多东西。
她也忘了,她嫁的金宝丰,曾经家里条件多么的好,她出嫁之后,没有认真工作过哪怕一天,养尊处优了这么多年。
有娘家和夫家给她钱,还给了她名声。
即使后来金家败落,她也还是不用操心金钱的事。
她也不记得,她让自己的亲生女儿金天懿吃了多少苦,她让身边的那么多人,因为她吃了多少苦。
她只能看到她自己。
灯光下,痣很黑亮,格外醒目。
也就是这颗痣,让林英在过去的整整三十八年里,从来不曾怀疑,她的身份。